辽政发〔2006〕34号

必赢体育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辽宁,加快生态省建设进程,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现就加强环境保护作出如下决定:
?  一、要把保护环境摆到与经济增长并重的战略位置
?  (一)战略意义。“十五”期间,必赢体育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经济快速增长、能耗总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减缓,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全省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超出环境承载能力,结构性、复合性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主要河流水质达不到功能区标准,多数城市空气污染还比较严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环境资源已经成为影响必赢体育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搞好宏观调控、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实际行动。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痛下决心,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发展。
?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
?  (三)环境目标。到2010年,城市环境质量全面改善,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水质明显好转,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生态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达到85%以上,辽河流域主要河段水质消灭超5类,水土流失面积、土地沙化面积分别控制在国土面积的27%和6%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7%,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2%。与2005年相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到2020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标准,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和生态良性循环。
?  二、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  (四)按照生态功能要求调整区域发展布局。实行生态环境分区管理,按照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和国家产业政策,划定辽东、辽东南、辽中、辽西、辽西北和近岸海域6个生态功能区,明确不同区域主导功能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与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针对不同功能分区,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县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  (五)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经济结构。按照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提高能源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原则,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扶持持续高效农业发展。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禁止新上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建设项目,强制淘汰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新型产业体系和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  (六)按照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把控制资源消耗作为保护环境的首要环节,在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和消费环节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制定重点产品单位能耗和主要用能设备标准,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水耗和排污实行限额管理。依法实施清洁生产,重点推进和规范强制审核,鼓励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倡绿色消费。重点推进冶金、石化、电力、建材、煤炭、镁硼等重点行业的循环经济发展,建设一批重点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园区。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投入,优先安排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
?  (七)按照新兴支柱产业的要求扶持环保产业。把发展环保产业纳入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环保产业成为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兴支柱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提高重要环保装备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制造能力。规划建设环保产业园区,积极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环保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环境咨询和污染治理服务产业,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加强环保市场监管,充分发挥环保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到2010年,全省环保产业产值要达到同期GDP的6%以上。
?  (八)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建设生态省。大力建设高效、低耗、低污染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稳定、高质的生态环境体系,优美、舒适、协调的生态人居体系,现代、文明、各具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实施绿色创建、综合整治、生态保护、生态产业、环境建设5大工程,建成一批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形成政府主导、科技先导、法律规范、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
?  三、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  (九)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辽河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加快建设城市备用水源,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鸭绿江、大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到2010年,市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流域内的县级污水处理厂都要建成并投入运行,必赢体育、大连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其他城市达到7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管,保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准的工业污水。
?  (十)以控制排污总量为主线,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3年治理计划,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并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将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市、区)和重点排污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按期完成。加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电厂,限期改造或者关停。已经投入运行的燃煤电厂,要按计划要求完成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任务。造纸、石化、印染、制药、食品发酵等行业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逐步淘汰化学制浆生产线。严禁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固体废物。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
?  (十一)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中心区污染企业的搬迁,将污染修复费用纳入企业破产清算或搬迁成本。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和燃烧方式,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实施中部城市群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在中部6城市逐步取缔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取缔4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对建筑、拆迁、市政施工、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管理。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油品质量,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强餐饮业污染治理,积极解决噪声、油烟扰民问题,综合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小街小巷环境。重点治理城市河湖污染,消除黑臭现象,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沿海城市全部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  (十二)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坚持发展农村经济与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并举,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和调整污染严重的耕地,严格控制用超标水进行农业灌溉。实施改水改厕工程和乡村清洁示范工程,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大力防治畜禽养殖和乡村工业污染,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创建环境优美村镇。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企业到农村建厂,同时要加大对现有农村、乡镇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  (十三)以恢复生态功能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实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浑河、太子河源头和辽河三角洲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优先保护天然植被,重视自然恢复。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苇、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荒漠化防治等生态恢复工程。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快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外来物种侵害。
?  (十四)以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碧海行动计划为重点,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强化辽东湾、黄海北部海域和河口地区环境保护。强化港口、船舶和石油平台污染防治,对污染严重的河口临近海域、海湾进行综合整治,消灭劣4类水质。强化海洋环境监测,重点开展对入海排污口、滨海旅游度假区附近海域和典型海洋生态脆弱区的海洋环境监测,加强赤潮预报预警,建立海上污染应急体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典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逐步恢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功能。
?  (十五)以危险废物和核设施、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环境安全。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和安全处置体系。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实行许可证管理。加强对放射源转让转移、核设施建造、军工遗留放射性废物、退役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建立核设施辐射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改扩建全省放射性废物库。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收费管理制度。
?  (十六)实施环保重点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工业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治理、危险废物处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8大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保按期完成。
?  四、强化综合措施,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  (十七)完善环境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配合修改《必赢体育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辐射环境管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湿地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等地方标准,健全和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
(十八)理顺环境管理体制。按照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管理需要,逐步建立健全区域性环境督察机制,加强跨市域环境保护的协调。进一步理顺市区环境管理体制,逐步实行设区城市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对省级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由市级环保部门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县级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保障。乡镇政府要配备环境保护监察员。按照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依法规范环境执法机构设置,积极实行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建立企业环境监察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  (十九)强化环境监管制度。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市、区)和企业,禁止超总量和无证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总量指标排污、生态破坏严重或者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排污总量和对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运行的,可由负责环评审批、核准的部门或其上级部门责令停建、停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未依法履行环评审批程序的建设项目,经济综合、规划、土地、建设、工商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和后评估制度。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单位,各级政府可依法授权环保部门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其停产整治,相关部门应配合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措施;对拒不履行污染治理责任的企业,可依法实施行政代执行。认真执行排污收费制度。排污企业要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排污收费的稽查。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加大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重点环境案件的执法信息通报、部门联合办案和向司法部门移交移办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  (二十)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制度。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提高城市污水收费标准,健全收费管理体制。靠收费满足不了运营需要的地方,当地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实现污染治理设施的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研究和探索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  (二十一)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环境保护行政和事业经费要全部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环保公用经费和能力建设财力保障率达到100%。排污收费要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确保排污费全部用于污染防治。要把环境保护作为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重点领域,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技术改造资金投入要重点向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倾斜。建立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流域内重点污染企业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公共环境危害、生态保护和跨区域、跨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等方面。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  (二十二)制定和实行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对企业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做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5年;企业利用本企业以外的大宗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做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免征所得税5年。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对有偿还能力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投资项目,银行给予贷款倾斜,政府优先给予贷款贴息。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对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厂,按照略高于成本的电价优先收购;对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在脱硫电价的基础上实行上网电量全额收购。建立环境友好型产品标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绿色采购”。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  (二十三)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实施生态环境与循环经济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将重大科技项目优先纳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强政府对环境科技的投入,引导企业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形成多元化的环境科技投入机制。整合全省环境科技资源,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环境科技自主创新体系。通过引进消化吸收,重点研究和开发工业污水深度处理技术、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污泥资源化处置技术、煤炭洁净燃烧技术、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技术、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生物质能技术等。开展环保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
?  (二十四)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报纸、电台、电视台要适时开辟环境保护专栏。依托全民教育体系,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环境科学知识水平。建设生态环境教育场馆设施和科普基地。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环境监督员,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及政府环保工作。建立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机制。
?  (二十五)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主要河流市界断面、重要水源地、重要水域要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网络,所有县(市)都要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占污染负荷80%的重点污染源都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开展鸭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建立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完成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建成省、市环境监控中心,完善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和机动车污染监管能力。建设“金环工程”,实现“数字环保”,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二十六)加强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继续扩大与世行、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的环境合作。引进国际环保人才,定期选派优秀环保人员出国培训。建立环境招商网络。
?  五、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  (二十七)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对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各部门都要确定一位领导具体分管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要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环保工作并向社会发布通报,接受监督。
(二十八)实行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制度。要把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公布考核结果。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强化环境保护双重管理,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
?  (二十九)完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经济综合和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加强综合管理,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督、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建设、国土、水利、海洋与渔业、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充分发挥地方驻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决定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省环保局、监察厅要监督检查本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年向省政府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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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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