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09〕104号

必赢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计认定农村义务教育
其他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计认定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审计认定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实施方案


??为做好必赢体育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审计认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7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通知》(国农改〔2008〕3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下半年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的通知》(国农改办〔2009〕30号)精神,结合必赢体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统一政策。鉴于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审计认定与农村“普九”债务审计认定的连续性,由省审计厅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2008年各县(市、区,下同)上报的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进行交叉审计认定,确保审计认定政策一致。
??2.统一时间。省级交叉审计认定工作,由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县为单位审计认定,确保审计认定工作完成时间一致。
??3.统一步骤。由省统一确定审计认定债务工作流程,确保审计认定工作程序、步骤一致。
??(二)工作程序和目标。按照中央关于“全国要在2010年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和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2008年全省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完成农村“普九”债务省级交叉审计认定工作,锁定农村“普九”债务数额的基础上,从2009年10月中旬至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省级交叉审计认定工作,锁定债务数额,并对锁定债务进行分类,明确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制定总体偿债计划,报国家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中央财政的补助情况,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表,采取省、市、县按比例分担的方式,将锁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已完成省级审计认定的农村“普九”债务一并进行化解,力争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
??二、审计认定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认定对象。以县为单位,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为完成教学任务而发生债务的县、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公办农村中小学;国有农场(含监狱农场)、林场。
??(二)审计认定范围。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上述审计认定对象为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任务,通过向融资机构贷款、施工单位垫资,向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等形式形成的债务,并在2008年全省全面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时已按要求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并报省农村综改办的相关数据和债务项目。 
??三、审计认定的主要内容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界定。要以是否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任务为标准,确定农村学校性质。没有承担农村义务阶段教学任务学校的债务不属于审计认定范围。各类公办民助和民办学校、技校、职业学校和学前班不属于审计认定范围。对农村完全中学债务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债务数额,按债务发生时初、高中在校学生比重折算后确定,只计算初中部分应承担的债务数额。
??(二)债务用途的界定。债务用途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教职工宿舍修建及设备购置、解决拖欠教职工工资和补贴及运转性债务等不属于审计认定债务内容。
??(三)“白条”债务的审核认定。在发生债务时已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且有当事人双方及相关证人等签字确认的“白条”,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将其视为合法债务凭据。对公示中有异议的“白条”,要认真进行核实。对伪造“白条”和做假账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债务利息审核认定。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政策,按统一标准,统一利率,分段计息,妥善处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利息。对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计算;对向单位和集体借款的,债务发生时未经双方协商明确利息的,一律不计利息,按所欠本金计算债务;双方明确协商利息的,若利息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分段计算,若利息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利率计算;对向个人抬款的利息一律降至农村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之内执行,对多计利息部分要予以剔除。
??(五)债权人的审计认定。对于债权人一次甚至多次变更的债务,如果账目、票据能够清晰反映是用于偿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债务的,可按最后一次借款的债权人予以登记。
??(六)未结账工程债务审计认定。对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因采取预付部分工程款项,待完工后支付剩余款项的结算方式,而后期又无能力支付剩余款项、无法验收,不能进行账务处理的债务,经充分举证,并有相关物证证明,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认定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七)撤并学校债务的审计认定。由于合乡并村或教育布局调整等原因被合并学校的债务信息由债务接收学校登记;被撤消学校的债务仍在村级组织挂账的由村级组织按原学校填报,同时附情况说明及教育部门出具撤并学校的相关文件。
??(八)对贷款用途与实际不符债务的审计认定。农村义务教育期间一些地区以化肥、种子、农药等名义贷款,而实际用于校舍建设等形成的债务,经充分举证,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认定为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
??(九)因火灾等原因造成原始资料不全债务的审计认定。因火灾、被盗、丢失等原因,造成原始凭证、账簿等资料毁损而难以确认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报警原始记录,经充分举证,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认定为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
??四、审计认定职责分工和时间、经费安排
  (一)省审计厅负责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的省级交叉审计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各市审计部门以县为单位,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进行逐笔审计认定,审计认定面达100%;对审计核实后没有异议的债务锁定(做好相关笔录和审计底稿)后,以省审计厅名义下达审计认定通知书和审计认定结论。
??(二)省农村综改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等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对审计认定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共同研究。
??(三)省级审计认定工作从10中旬开始,进行相关政策的培训和讲解,现场审计认定;12月20日前完成审计认定工作,以县为单位下达审计认定结论;12月末省审计厅向省政府报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审计认定情况。
??(四)审计认定所需经费由省政府专项安排。


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