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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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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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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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步推进行政绩效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国家及省“十二五”规划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必赢体育、省政府关于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部署,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重点,以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为根本,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全面提升开放水平,为全省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推动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大胆开拓创新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群众观点,鼓励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绩效管理内容
(一)主体与对象。
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主体为负责考评的46个省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省考评部门);管理对象为省辖的14个市政府(对绥中、昌图县政府的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二)考评范围。
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采用千分制模式。分为7个考评维度,14个考评层面,42个考评要点,117项考评指标(具体考评细则和办法由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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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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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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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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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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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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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大区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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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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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富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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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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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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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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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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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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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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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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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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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体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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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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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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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济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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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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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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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业五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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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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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非公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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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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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济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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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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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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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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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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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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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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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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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治安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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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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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人口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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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民族团结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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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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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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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文化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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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文化产业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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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文化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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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文化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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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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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资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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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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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水资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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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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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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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青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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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碧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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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蓝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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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地质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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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固体废弃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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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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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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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规范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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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高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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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优化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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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推进审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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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强化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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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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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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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勤政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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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五大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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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分办法。
实行半年、第三季度和年终考评。各项指标严格依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考评办法评分。每条指标得分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不得低于零分。年度总分=过程考评得分×20%+年终考评得分×80%。
四、绩效管理流程
(一)申报考评指标。
由省考评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必赢体育、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申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指标。所有申报指标必须依据充分、量化可行、分解合理、奖惩分明,体现促改进、保提升等特点。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绩效办)负责制定申报标准、组织申报工作。该项工作在2012年1月结束。
(二)形成指标体系。
由省绩效办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设计指标体系架构,会审省考评部门上报的考评指标,拟订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细则。经向省考评部门及各市承接部门征求意见后,报省领导小组审定下发。该项工作在2012年3月结束。
(三)开展半年考评。
2012年6月至7月,省绩效办组织对各市政府实施半年考评,全面检查各项指标半年完成情况。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先由各市上报自评信息,再由省考评部门上报完成情况与得分。省绩效办负责复核上报数据和得分,并将考评结果报省领导小组审定。同时,省绩效办组织省考评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总结考评情况,及时出台意见反馈报告。
(四)开展第三季度考评。
2012年10月初,省绩效办组织对各市政府实施第三季度考评,全面检查各项指标第三季度完成情况。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先由各市上报自评信息,再由省考评部门上报完成情况与得分。省绩效办负责复核上报数据和得分,并将考评结果报省领导小组审定。同时,省绩效办组织省考评部门总结情况,找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整改意见。
(五)开展年终考评。
2012年12月底,省绩效办组织对各市政府实施年终考评,全面检查各项指标全年完成情况。先由各市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上报自评信息,省考评部门进行实地察访核验,核定指标的真实完成情况,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扣除该项指标全部得分。之后,由省考评部门根据察访核验结果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上报完成情况与得分。省绩效办严格依据完成情况与核实分数,汇总过程得分、年终得分得出年度总分,并将考评结果与表彰建议报省领导小组审定,由省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布。该项工作在2013年3月结束。
(六)考评结果反馈。
2013年,召开全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会议,通报考评结果与表彰决定。省绩效办根据省考评部门提交的年度绩效考评报告,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各市政府反馈。
五、组织领导
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负责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政府秘书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任副组长。省领导小组下设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拟定政府绩效评估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绩效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工作全局谋划和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绩效管理机构,选优配强工作人员,落实相关保障经费,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省绩效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推进“五大系统”建设,加快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建设进展,积极探索“省部绩效联动”和“省对县绩效管理”新模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辽宁模式”,发挥绩效管理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尽快制定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方案,合理分解指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过程目标、执行规范和工作要求,强化重点工作督查指导,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14个市考评工作信息化。省考评部门要在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认真履行考核职责,加强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注重过程察访核验,确保考评客观性。
(三)强化过程管理和考评结果运用。加大半年考评力度,增设第三季度考评,保障年度任务按期完成。采用过程考评得分与年终考评得分综合考量的模式,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管理工作继续实行综合评分排名和评选重点工作优胜奖制度。按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将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评优评奖的依据,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作为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的依据,努力实现考评结果在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运用,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结果问责机制。
(四)加强培训宣传和公众评议。要组织精品培训,促进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要坚持办好《绩效辽宁》内刊与辽宁绩效管理网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全面施行政府绩效管理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绩效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和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及时进行经验总结。要通过内刊、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向公众展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现状与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考评渠道,积极探索引入公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估,提高绩效考评的公信度。
(五)严肃考评纪律。政府绩效考评工作要公开、公示、公议,对各市政府做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统计工作纪律,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各项数据客观真实。对在考评过程中违反纪律的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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