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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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用婴幼儿配方乳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最好在商场、超市、婴幼儿食品经营店、母婴店等正规渠道购买,并留存购货凭证以备维权。认真查看产品标签,重点看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如果发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篡改生产日期的产品,立即向12315投诉举报。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选择上,要按照适用于“1段”“2段”“3段”的不同月龄来选择。如果发现宝宝食用配方乳粉后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食用该乳粉,并及时去医院检查。不宜擅自给宝宝食用特医婴儿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

责任编辑:张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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